欢迎您访问广州市花都区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官方网站,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加入收藏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学习培训 - 案例分析  
楼上邻居将厨房改成厕所,合法吗?
发布时间:2022.05.17    新闻来源:广州市花都区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浏览次数:

每个屋主装修时都有自己的想法

中式、美式、法式、北欧、现代……

敲墙补墙、改变户型,也是常有之事


但若认为自己的房子,

想怎样就怎样关起门来

谁也管不着

就有可能惹官司上身

案情简介
2014年,刘某装修房屋并入住。装修时,刘某改变房屋原户型,将客厅的公卫拆除,拓宽客厅面积,又将厨房改为公卫,导致公卫正对楼下厨房。

2016年,李某购买刘某楼下的房屋,装修后于2019年入住。装修中,李某发现有一根管道从楼上的401房穿透楼板、进入其厨房顶部区域,并一路拐入其主卫卫生间后接入卫生间主管完成排水。入住后,李某在厨房做饭时经常听见该管道的排水声音,内心十分膈应。李某遂将楼上邻居起诉至法院,要求邻居将改为公卫的厨房恢复原状。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厨房和卫生间的功能明确,对其建造有一定的特殊要求。《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5.4.4明确规定了:“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餐厅的上层”。城乡建设部在发布《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时明确规定该条为强制标准,必须严格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刘某不应将卫生间设置在下层厨房的上方。刘某将厨房改造成公共卫生间,不仅违反了国家强制标准的要求,亦有违公序良俗,给下层住户造成心理不适,对其居住生活亦会造成不良影响,刘某应恢复原状。
法院判决刘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其房屋中由厨房改造的卫生间恢复原状。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  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  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广州市花都区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主办:广州市花都区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粤ICP备18135015号
CopyRight 2007-2024 www.hdpma.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8135015号
建议使用分辨率1280*1024,IE8.0以上版本浏览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