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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赔近700万元!北京一业主楼道堆放杂物突然起火,致人伤残…法院终审!
发布时间:2022.01.24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因在楼道堆放杂物不慎引发火灾致人伤残,杂物堆放人及小区物业被北京市三中院终审判决赔偿近700万余元!这个案件是怎么发生的?为什么赔偿额这么高?玉玺带你深入了解一下:


1、退休老人楼道堆杂物酿火灾,赔偿近700万

     北京朝阳区某小区业主老王,住在某小区二楼,退休后长期将其捡拾的废旧纸壳等杂物大量堆放在楼道内,打算卖废品贴补家用。

      2020年1月27号晚间,老王堆放在楼道内的杂物突然发生火灾,住在四楼的小瑞想要下楼逃生,却被老王堆放的杂物挡住了唯一逃生的出路,因火灾产生了大量浓烟、灼热气流,小瑞不幸被熏倒、烧伤。

      其中最严重的是双手,功能完全丧失,双手手腕以下的部分完全缺失。此外,左臂旋转功能完全丧失,即使安装假肢,手臂功能也不能完全回复,另外,小瑞面部体表也有烧伤伤痕,伤情比较严重。

      因赔偿事宜无法协商一致,小瑞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老王与小区物业公司共同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共计1000余万元。

      朝阳法院一审认为:老王在楼道内堆放易燃物品,物业公司在日常管理中未及时发现该隐患,导致在遇到火种后发生火灾。因无法确认火种的遗留人即具体侵权人,老王及物业公司应对小瑞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朝阳法院据此判决:老王及物业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赔偿小瑞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假肢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633万余元


2、楼道堆杂物,为何导致邻居无法逃生?

      小区楼道属于公共通道,是居民日常出行的唯一通道,私自将杂物堆放在小区楼道内,即影响居民的进出通行和整体环境,同时也存在安全隐患。当发生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的时候,占用逃生通道,会严重影响他人逃生

      堆放可燃性物品的楼道会对生命形成巨大威胁,这不但增加了火灾的发生率,更增加了人员撤离难度,同时也会给消防人员造成阻碍,后果不堪设想。

      另外,火场环境及其恶劣,被困人员很难在很短的时间内逃生。逃生过程中,高温和有毒烟气会对人的支气管产生损伤,更为严重的会导致人窒息昏倒从而被烧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责令整改,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3、物业温馨提示

       公共楼道是楼房的公共部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业主无权擅自堆放杂物。如因楼道堆放杂物引发火灾,应当由直接责任人、擅自堆放杂物者和物业公司或楼道的管理者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如果擅自占用消防通道,消防部门还可以对占用者处以警告或罚款的行政处罚。如果经消防部门通知仍拒不改正,并因擅自占用消防通道导致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还有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物业公司受业主委托,对小区共用部位和公共设施履行综合管理职能,物业公司对于已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应当立即纠正排除;纠正排除有困难的,应当向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报告。

      如果清理排除有困难,无法纠正排除的,必须第一时间向公安部门等进行报告,或采取限期清理等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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