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9年度花都区优秀物业企业”活动通知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引导花都区物业服务企业提高综合竞争力和服务水平,提升行业凝聚力,促进健康、蓬勃发展。我会定于11-12月组织举办“2019年度花都区优秀物业企业”评选活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单位:广州市花都区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二、申报主体及要求
主体:广州市花都区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要求:1.认真贯彻执行《物业管理条例》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指导、监督,在会期间无违规违纪行为;
2.组织观念强、有集体荣誉感,能维护企业,团结形象,积极支持、参与、学习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各项培训等活动;
3.企业规章管理制度健全、企业领导班子团结,有凝聚力。
三、申报项目:“2019年度花都区优秀物业单位”。
名额:10名
四、申报时间安排及申报程序
(一)活动申报:11月13日——11月29日
采取企业推荐的申报形式,申请人填报《2019年度花都区优秀物业企业》(附件)等材料,于11月13日-11月29日(周五)下午17:00前,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统一将申报材料报至花都区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秘书处。
(二)活动初选:12月2日——12月3日
花都物协秘书处对各单位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整理、通知申报企业补充完善申报材料等工作,根据提交申报资料的符合性确定是否进入评定环节。候选企业评选总分值采取100分制,微信公众号投票占总分值的40%,专家综合评审占总分值的60%。
(三)投票方式
1、微信投票:在微信公众平台中通过关注“广州市花都区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点赞投票,以获赞数统计分值;所有投票渠道免费;
2、投票时间:2019年12月4日-12月10日。
(四)专家评审:12月11日
由专家评审小组(专家评审小组由本会组建)会对参评企业公平、公开、公正,进行研究、考察,评选出“2019年度花都区优秀物业企业”的入选名单。评审结果将由协会秘书处及时报送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在花都物协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
(五)公示
微信公众平台公示时间:12月11日-12月17日。进行为期7天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获奖企业;对有异议的企业,由花都物协秘书处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另行复检。
(六)表彰鼓励
1、获奖企业,将由本会颁发“2019年度花都区优秀物业企业”荣誉牌匾;并在广州市花都区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第二届会员大会第二次会议暨2019年年会盛典活动上进行通报表彰。
五、活动要求
(一)诚信守诺原则。凡参加评选活动的单位都应本着诚实守信的精神,所申报材料务必真实,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参加资格和奖项,三年内不接受申报请求。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本次评选活动透明公开,结果将在广州市花都区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微信公众号公示,接受监督。
(三)纸质材料请报送至协会办公室;电子材料请发送至协会指定工作邮箱。(报送时间请在规定时间内为准)
六、提交资料
1、“2019年度花都区优秀物业企业”申报表(附件)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另附申请表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扫描件,均发送至协会工作邮箱;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扫描件);
3、企业自况介绍(图文并茂),另附申请表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扫描件,均发送至协会工作邮箱;
4、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附扫描件)。
附件: 2019年度花都区优秀物业企业申报表。
协会联系人:宋兴华13929788778 赵敏君13610062892;
协会办公室地址:花都区公益路41号;
协会邮箱地址: gzhdpma@163.com。
广州市花都区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一日
2019年度广州市花都区优秀物业企业申报表
单位名称
|
|
企业成立时间
|
|
填表日期
|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
负责人及
电话
|
|
近三年来受各级各类表彰情况
|
|
企业参与物业管理社会组织情况(如某商会/协会理事单位)
|
|
企业简介及近年来优秀事迹(根据评选条件真实填写)
|
|
单位意见
(签字盖章)
|
|
协会审
核意见
|
|
备注
|
|
备注:若本表不够填写,可另附纸张填写并加盖公章。
|